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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0-09-09 Thu 10:57 pm
by hueyling
AH GAN wrote:
与其把时间浪费在辩解上,不如继续坚持发好帖——学者语录。
精彩的辩解本身即是好帖,不必另外坚持发好帖——狂人言集。
我喜欢这个对比,因为够经典。

Posted: 10-09-09 Thu 11:49 pm
by 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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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到李小龙,在香港杜莎夫人蜡像馆。 :lol:

Posted: 11-09-09 Fri 3:02 am
by *好小子
阿甘,豪坤说你自顾着放屁,我于心不忍,来回应你了。
AH GAN wrote:《法情》的成员一般上是排斥矛盾的。
即令不赞成对方的看法,也不敢发帖反之。
就算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也不愿承认自己有辩论意识。
大家都想做正派人物,大家都想温文尔雅、厚道、有修养。
诸位,你好我好的论坛,只是垃圾论坛耳。
法情并无排斥矛盾,排斥的是冲突。

提出异议者未必是存心辩驳的,且看你发帖时抱着怎样的心态。
有的人一心希望斗赢别人——“辩”和“驳”当然叫作辩论;
有的人一心希望提出看法——“解释”和“表达”叫作交流。
你是哪一者?

论坛不是辩坛,这里是教育不是政治,教师不需要拥有雄辩的态度,也不需要自认擅辩而沾沾自喜。
法情之所以跟别的论坛不同,在于它坚持和平交谈,不让任何火种轻易燃起,不让无事生非者随意放火烧毁别人的诚意之作。

你若要跟别的论坛比较,那你完全对调了法情与其他论坛的分值。
你心中的好论坛想必是互相轰炸、以攻击别人为乐的战场。把交流之处当作游戏战场的人,能否称得上是你口中“做学问之人”?

如果你好我好的论坛是垃圾场,那你不好我不好的论坛必定是粪池。
中庸之道不是事事都保持中立,若然,那叫没主见没立场。
“中立”和“没主见”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其内在并无任何等义成分。请再想清楚。
“中立”本身就是一个立场,立场不一定偏向任何一端的。请参照工具书。
“讨论”此一词目在词典中的释义:对所提出的问题交换意见或进行辩论。
是时候把那本字典拿去资源回收了。
最令我感到愤愤不平的是:光宏“弟”之“满书尽带老鼠屎”深获好评,名气逼人;
而我的辩帖呢,则被讥为是“一坨屎”(因有网友说我在“乱泼屎”,故喻)。
同人不同命,无言以对……
自我检讨是改进的唯一解药。
《法情》无啥好戏,哀哉!
大不如前,大不如前矣(相信不少元老级成员皆有同感)!
是的,离开的离开,沉默的沉默。
自称教育网站,看来名存实亡,因为只顾自己放屁的现象比比皆是。
真诚不再,包容不再,亲切不再,一代不如一代……
你不妨也来个《阿甘吹牛》。
精彩的辩解本身即是好帖,不必另外坚持发好帖——狂人言集。
如果你坚持辩驳,建议你去参加辩论比赛。
那是一举两得的——参赛者有机会表现自己,更可提高自身的思维层次。

Posted: 12-09-09 Sat 12:16 pm
by AH GAN
晶晶(好小子),您好!
您于心不忍为我而来,我很感动!
不过,我不明白何以您要如是冲着我而来。
难得能与您有个那么好的开始,犹如重生,您却令我进退两难,哀哉!
看来,情诗与玫瑰失职矣!

晶晶,矛盾与冲突好像是孪生的哦,还望明察。
是的,做什么事也好,我不喜欢输,我喜欢赢。
辩场如战场,我不得不狠攻死守。
要是您认为如是之举有失身份,我无意见。
中立等于没主见——我帖无此意。
中立不算是一种立场——我帖亦无此意。
中立是一种主见,中立是一种立场,这是肯定的。
只是,每一件事都保持中立的话,未免太滑头了吧!
如是中立可谓没主见没立场——我帖之本意也!
对了,有关词典(《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是我向学生借的。
或许是旧版,过时了,请多海涵。
莫怪我,要怪就怪学生,谁叫他借我如是“跟不上时代步伐”的版本,可恶!
为了您,我会自我检讨的。
至于《阿甘吹牛》此一建议文稿,有灵感才发挥。
我不想参加辩论比赛,我只想和您拍档参加羽毛球混双赛,组名:欢喜冤家。
祝福您!

诸位,《法情》的黄金时代已过。
虚拟学校搞不成,学术之风太伤人。
可能唯一能做的,是为《法情》找个好的墓园。
无论如何,只希望自欺欺人现象不再!
祝福《法情》……

Posted: 12-09-09 Sat 1:19 pm
by 豪坤
富贵山庄不错,最近推出了宠物墓园,这里的猫猫狗狗也不怕没去处。

Posted: 12-09-09 Sat 2:29 pm
by *好小子
AH GAN wrote:不过,我不明白何以您要如是冲着我而来。
对不起,我没那个意思,我只是对于不甚赞成的言论都会发表意见。绝对没针对任何人的意思。
AH GAN wrote:难得能与您有个那么好的开始,犹如重生,您却令我进退两难,哀哉!
看来,情诗与玫瑰失职矣!
对不起,我竟有本事让你进退两难!情何以堪……:oops:
AH GAN wrote:晶晶,矛盾与冲突好像是孪生的哦,还望明察。
是不同意思的。矛盾没有多大的仇恨,冲突的仇恨可大了。
AH GAN wrote:只是,每一件事都保持中立的话,未免太滑头了吧!
这我倒赞成。可有此人?没发现。
AH GAN wrote:为了您,我会自我检讨的。
这回到我感动了。

也祝福你。

Posted: 12-09-09 Sat 9:40 pm
by AH GAN
豪坤,能当您的宠物真好,死也风光。

晶晶(好小子),您好。
您说矛盾与冲突有所不同就有所不同,我无意见了。
总之,少一分戾气,多一分情意,大家都happy……
祝福您!

Posted: 13-09-09 Sun 8:35 am
by huey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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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hong wrote:漫谈课本(三) :荒课文之大谬
作者:郭史光宏


......有请第一处“谬伤”上台:小学四年级华文课本(马化版)第二十六课《镜子里的数字》。这是一篇略带侦探味道的课文,内容叙述一名演员在圣诞晚会上突然发现自己的耳环不翼而飞,保安人员遍寻不获。这时候,演员突然想起曾要求一名服务员泡一杯咖啡,并从镜子里看见该名服务员的胸前挂着801号的服务牌。在询问之下,值班的经理却说801号服务员没来上班。就在大家一片茫然之际,“英明神武”的警官马上抓住一名服务员。课文最后抛出一个问题,“警官为什么能判定那名服务员就是盗贼呢?”

从课文的插图来看,画的是一位警官抓着一个服务员的左肩,而那名服务员胸前则戴着一枚108号的服务牌。且让我当一回福尔摩斯,根据文字的铺陈和插图的暗示,相信课文想要表达的是:为演员泡咖啡的其实就是108号服务员,只不过那枚108号的服务牌在镜子的反射下让演员误以为是801号。所以,警官想通了这一点后便认定108号服务员是盗贼,将他抓了起来。

这就奇怪了,只不过是泡了杯咖啡嘛,怎么就跟偷耳环扯上关系了?莫非有研究报告显示,泡咖啡的人有偷耳环的恶习?再仔细看看整个事件的演变,那108号服务员只不过为演员泡了杯咖啡,然后因镜子的反射被演员误认为是801号服务员,如此而已。他不曾企图隐瞒自己的服务牌号码,却在莫名其妙之下遭“英明神武”的警官逮捕,若我是那警官的上头,如此弱智而鲁莽的下属肯定是要丢饭碗的了,免得侮辱咱警队的形象。然而,课文的最后一句“警官为什么能判定那名服务员就是盗贼呢?”却透露了作者的思路。作者是以服务员是盗贼为前提,提问学生“英明神武”的警官究竟是怎么识破服务员的。看来,不仅仅是那警官有点莫名其妙,连课文作者的逻辑思维也有问题。要咱小学生崇拜这样的“福尔摩斯”?荒谬!



星洲《活力副刊》 4.9.08
《镜子里的数字》在初读阶段就可以提出时、地、人、事的阅读要求了(因为全文的记叙要素及梗概很明确)。
文章作者想告诉我们小学生的观点其实很简单,即平面镜反射的原理,而反射效果呈现的物体与现实是成反比的;
而作者课文最后抛出一个问题(警官为什么能判定那名服务员就是盗贼呢?)则是引导学生到课文内去寻找答案。
那是作者依据大部分小四学生的逻辑思维层次所布的疑阵。
当然,文章中事件矛盾不合理处更是教导叙事文章不能忽略的,那是教学挑战,也是考验着教师的教学技巧与智慧。
kuanghong wrote: 2.2 ......然而,上《镜子里的数字》时,我创设情境让学生一步一步思考警察捉犯人的合理性,近半数学生却明显跟不上,显得有点意兴阑珊,最后也无法很理智的分析课文。在我看来,两者之间差异如此之大的原因是学生在“感性”与“理性”上的能力不同。他们可以很轻易的以感情来理解课文,却难以调动严密的逻辑来解读课文。
就《镜子里的数字》来谈,学生对内容的了解只是手段,是以此作为主题思想入门的导向。
我大胆假设:kuanghong说他近半数学生明显跟不上、显得有点意兴阑珊,最后也无法很理智的分析课文,
是否因为质疑课文作者的逻辑思维而忽略了篇章内容,却只偏重警官捉犯人的“合理性”导致的?

稍有文学基本知识的语文教师,都应该知道题材和主题思想是不同的
(对题材的筛选、集中提炼素材到加工完成,作者肯定是有经过一番的努力);
至于主题思想的所谓不合逻辑,应该是作者考虑到学生的年龄层,
而不是如kuanghong所批判的“那警官有点莫名其妙”“课文作者的逻辑思维也有问题”,我是这么认为的。

再说,一篇区区几百字的课文,我们要求作者写来除了要生动更是要精彩,还要有让人挖掘深奥道理的功力,
重点难点突破更是要布局,难哪!
篇幅有限,因此作者只好把查案锁定在一个线索而已,未可厚非哪(是课文非小说)!
我想,连作者本身都不禁要感慨:“写的时候并没有想那么多,想那么远的哪!”

我也教了这一篇章,所以也来说上一两句。

这是一篇推理文章,基本上可分两个层次来引导学生。
前一层次:抓住线索,就事论事
这一层次主要是说出文中人物特色及推理他们的结局,教学目标可轻易达致(特别是把《教学指南》当“圣经”的同道)。

后一层次:切入疑点,就事论理
教学法属多极化,流派纷呈,可说是百花齐放,我采用的是提高学生明辨是非能力技巧。
创设疑点——情境再现;
引导思考——自行反刍;
消化转化——解决疑难。

举一例子:
师:警官只听该演员的片面之词,对么?为什么?
生:对!
生:不对!
生:耳环很小,可能演员自己不小心弄掉了……
生:对,应该在镜子周围找找看。
生:不能随便赖人……
生:演员耳环很贵的么?
生:她很焦虑,应该是很贵的吧?
生:以后表演不要带贵贵的耳环比较好……


(友情分享:这是“发现法教学”,因为有争议的地方,学生会竞相发言。
真正教好一堂课,学生不仅掌握了该学的内容,而且也锻炼了思考、分析和归纳问题的能力。
那么,调动学生严密的逻辑思维必能达致,生动活泼的课堂学习气氛亦可形成。)

例子:
师:你们认同警官的判断么?为什么?
(从略)

温馨分享:作为教师,我们应灌输学生“学需先疑”的观念。
记得,学生是教学过程的主体;他们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是对知识掌握的必要过程。

友情提点:就因课文不完美,我们语文教师才该赋予它灵活多变的灵魂,但教学设计不是一定要花样百出。
(我们法情一些网友为一堂课,自绘图片十几张,为设计幻灯片彻夜不眠,甚至把猫猫狗狗也摆上台……)
我并不是要揶揄他们的“矫情做作”,只是为“劳而少效”的语文教学而叫屈。
实践实实在在的教学才是我们语文教师的责任哪!

自言自语:在我极度沮丧失意时,有个人曾给我说了这么一段话:
没有人生下来就会教书育人;也没有人教了几年书就说自己是百分百专家。
……我自己也做错很多抉择,可每次检讨自己后重新来过,会很欣喜。
……我检讨自己时,并不是完全否定自己,也有肯定的部分,这叫进步。
至于你,没错完也没对完,有进步空间。可你若逃避或不理,怎么进步?
……放空自己,把之前种种成就及失败放在一旁,从零开始,你就知道什么叫:“有经验的初心”。

感恩生活中有他的提醒;感恩生命中有他的出现……

Posted: 13-09-09 Sun 8:50 am
by kuanghong
谢谢hueyling对于《镜子里的数字》教学面上的回应与分享。
由于在实习期间也上了这堂课,今将教案贴上,盼与hueyling交流交流。



教材:第26课《镜子里的数字》

预期学习成果:
2.9 朗读各类文体的篇章,做到正确、流利、有感情。
2.12 阅读与理解故事,分析故事中的角色、情节、发展和教育意义;
3.11 根据教材回答问题,答案要完整,且具针对性。

学生旧有经验:
1) 学生有从课文中搜索答案的经验;
2) 学生有通过上下文理解词汇意思的经验。

学习成果:在本课结束前,学生能够
1) 以正确的语音朗读课文,做到正确、流利;
2) 根据板书,复述课文内容;
3) 在理解课文后,针对警官的行动,写出看法与原因。

教学重点:
1)学生理解课文内容后,对警官的行动做出合理的评价,给予合理的理由。

教学难点:
1) 学生仔细分析课文中的种种“证据”,从中判断警官的行动是否合理。

对策:
1)教师以板书帮助学生理解课文内容大意;
2)教师以提问方式,引导学生分析课文,找出警官判定盗贼的证据;
3)教师让学生写出对警官行动的评价,并在课堂上分享。

教具 : 幻灯片、小纸条

道德价值 : 我们在作出判断前应仔细考量事件的方方面面,不能鲁莽行事。

思维技能 : 联想与联系、评鉴、推理和作出结论

Posted: 13-09-09 Sun 10:48 am
by kuang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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