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14-10-09 Wed 3:51 pm
“不近人情”只是某些会员的个人观点。豪坤 wrote:原来你们几个那么不近人情,有想过怎么弥补过错吗?
每个人都有相等权力发表自己的看法,怎么当某些会员的评论得到其他几位会员同时间的回应就叫做“不近人情”、“杯葛”、“围剿”了呢?
如果觉得别人一定要接受自己的意见的话,那论坛的作用在哪儿?
“不近人情”只是某些会员的个人观点。豪坤 wrote:原来你们几个那么不近人情,有想过怎么弥补过错吗?
放心,如果老黄要走向这样一条道路,不会关闭法情,而是多开一个网站。*好小子 wrote: 所谓的“提供信息的地方”,是不是指单向的信息流动?如果法情变成单向信息的网站,那它不再是个论坛或交流平台了,只是个没有生命的“网络书”。
如果法情变成提供信息为主论坛为辅的网站,应该也没多大魅力吧……
我在XX培训全县老师时推介老师看法情,法情点子可帮到老师们,你做得好!可惜还有老师不知晓。有校长告知你讲生命教育很精彩。再努力!
原来如此……那还真不错。老黄 wrote:放心,如果老黄要走向这样一条道路,不会关闭法情,而是多开一个网站。
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看到这个,觉得很喜欢,先对宏爷说了,过后就在法情吐露心声。
这样的网站并不是好小子所想的那样,是没有生命的网络书。
http://www.dreamkidland.cn/
http://www.schoollibraryjournal.com/
除了赞美声,法情的批评声多得是。所有负面评论都被保留着,读者可选择支持,可选择不支持,这是个人权力。版主可以称赞帖子A,可以批评帖子B;我可以批评帖子B,可以称赞帖子A——任何帖子不须得到版主的赞美才显得有价值,也不因得到版主的批评而显得没意义。同样的,版主也未必要支持每个人的看法,这是他的决定。是法情制约会员,还是他们太在乎版主的看法?版主的个人看法不等于论坛,相信坚持公平言论的老黄不反对我这么说。老黄、豪坤、阿甘、慧玲、大风、光宏、好小子的都是个人看法。就这几个个人看法,会影响讲师您对法情的挚爱和信心吗?我确信,不可能。*小周 wrote:(一)除赞美之声,其他声音“纯属个人看法”?即使明知有很多“个人”也无须检讨反省?
……
(四)搞论坛,是走入群众,那群众之中的一些声音无须考虑?无须反思?一句“个人看法”就置之不理?
我想版主不是偏爱听年轻人的声音,而是我对于面子书的看法提出了大部分学员的心理倾向。*小周 wrote:(六)感谢好小子,您的帖获得版主的正面回应(原来版主喜欢听年轻人的声音)
认同小周讲师。*小周 wrote:(四)“盲目崇拜是极端,盲目批判也是极端,4494才是正确的态度!”老黄这句话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谢谢这位好朋友的肺腑之言,我会好好检讨。当我开始细看敬告同道书时,觉得您的确有需要检讨的地方。
法情的年轻一辈都蛮有思想,但他们还是尊敬师长的。
至于看帖的人,旁观者,都会有自己的看法。
我非常不认同您这样的说法。总之,觉得由始至终,您都表现得偏激、武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