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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0-05-08 Sat 7:23 pm
by 老黄
婧菡 wrote:老黄写到:
原来我们的部落客真的很火红!
2006年创设的,点击次数已经破一百万。
再看读者的回帖,往往一些热门课题,跟帖的人数众多,几乎是热爆的。
网络影响大的说法,可以成立!
这真得可喜可贺噢!
小妹妹,看帖子要细心。
我说的是这个:
著名部落客Rocky‘s Bru的网站,点击次数高达四百多万!
http://rockybru.blogspot.com/
Posted: 11-05-08 Sun 1:09 am
by 老黄
《法情》的点击次数,早就破百万的。
一个VIVIEN的帖子,便已经突破了10万的点击次数。
不过,点击次数的多寡,实在不能作为衡量法情成功的界标。
我们要的绝对不是如此。
如果有人觉得上法情是浪费时间,那么法情就没有存在的价值。
如果法情只是茶余饭后才做的奢侈事儿,法情的存在价值也不大。
我们要把法情打造成一个传递资讯、交流思想、长养初心的网站,成为大家心灵的驿站!
Posted: 11-02-09 Wed 12:02 am
by 老黄
有了人气,少了灵气!
最近一直在观察和思考这个问题。
法情似乎渐渐走向这样的一种窘境。
很多年轻人上来,这是好事。
但对他们来说,法情和网络上的众多论坛没有什么两样,就是供大家说说话,交流交流嘛!
所以,对他们来说,他们只是看到“法情”里头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空间。例如我的假期师训班的学生,他们看到的就是和他们相关的主题。其他的,Hamid来的?
我还在思考之中。
同时,我会为法情瘦身,太多帖子,读者只会溺毙。我们要保留精华而已。
另有一则通告:
我们也希望法情会员都是有心人。
至少要看过这个帖子才申请注册。
只是提供账号和email的申请人,账号不会被激活。
请所有申请者注意!
Posted: 11-02-09 Wed 12:32 am
by 老黄
老黄 wrote:
我们要打造一个真正的教育网站,全面的教育网站,生命教育网站!
在人气和质量的选择上,我选择质量!
赞自己有这样的想法。
和氏之璧不因为没有人欣赏而失去其价值,虽然主人为此而付出代价,但是最终还是有人欣赏。
网络的帖子也是如此。
真正有价值的帖子也许会沉淀下去,但是总会被人发现的一天。
网上挂着的不会消失。
垃圾也不会消失,但是制造太多垃圾就不环保了。
好的东西总有人发掘!
我们要让大家看过后,不会在脑海里消失印象!
Posted: 11-02-09 Wed 2:07 am
by 老黄
我这是把2007年的帖子提上来,重新思考一番。
那时候的法情还没有今日的热闹。
近期我们加进了不少的新成员,也增加了不少好的帖子。像增加的漂书活动,就是让法情增值的一项重点活动。
我提起这个帖子,并不是要说新人不比旧人好,如果有人要对号入座,自我贬值,妄自菲薄,请便,我不想耗费时间去解释。
我总认为,一个人的成长是看他对自己本身的认识程度来决定的。对自己认识足够,对自己的作为就不需要他人来判断和评定。
就像我们这些教书的,APC不是我们所在乎。有人要因此判断我们的表现只值得80分,那是他手操大权时候的权力,最终审视他的判断的是他自己的良心,不关我们的表现。我们的工作还是照样做,我们的责任还是要尽,我们要面对的是生命的意义,不是老板。
活着不是为了获取他人的赞美,生命的价值也不是靠他人的评价来彰显的。
只有自我认识才是最重要。
诚意是自己搬出来的,有诚意的人一直在进步之中!
Posted: 11-02-09 Wed 2:41 am
by 老黄
以下一篇文章虽然出自一位法师对僧众的忠告,但是里头的观念却是我们学习中可以参考的。譬如为什么要写文章,怎样才叫学以致用、教学相长?
诚意推荐大家细心阅读,不要把文字当成一种游戏而已。
http://faqing.org/forum/viewtopic.php?t=2112
Posted: 11-02-09 Wed 9:52 pm
by 杨遥遥
老黄 wrote:有了人气,少了灵气!
最近一直在观察和思考这个问题。
法情似乎渐渐走向这样的一种窘境。
很多年轻人上来,这是好事。
但对他们来说,法情和网络上的众多论坛没有什么两样,就是供大家说说话,交流交流嘛!
所以,对他们来说,他们只是看到“法情”里头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空间。例如我的假期师训班的学生,他们看到的就是和他们相关的主题。其他的,Hamid来的?
我还在思考之中。
同时,我会为法情瘦身,太多帖子,读者只会溺毙。我们要保留精华而已。
另有一则通告:
我们也希望法情会员都是有心人。
至少要看过这个帖子才申请注册。
只是提供账号和email的申请人,账号不会被激活。
请所有申请者注意!
黄老弟,容许我对号入座,请放心,我是抱着积极的态度来思考这窘境。
我也认同我们要的是一个有质量的论坛,我之前就已看到这个问题。
但这需要时间,就如我的学员所说的,他们脑子里有很多的想法、意见,用嘴巴说出来是容易,但要“写”出来就不容易了。
他们还说他们班没有在法情吵架,并不表示他们没有内部争吵,而是他们没有能力“写”出来,我听了也觉得好笑。
所以我看到他们不足的,未能掌握的是“写”的技能。
我相信给他们一些时间,让他们熟悉了网络论坛,多看多写,久而久之就熟能生巧,会写得越来越好,到时他们肯定不只在自家讨论,也会有信心到“别人家”看看写写。
希望法情的朋友们一起努力,让法情能更上一层楼。大家加油!
Posted: 11-02-09 Wed 10:01 pm
by 大风
杨遥遥 wrote:
我也认同我们要的是一个有质量的论坛,我之前就已看到这个问题。
但这需要时间,就如我的学员所说的,他们脑子里有很多的想法、意见,用嘴巴说出来是容易,但要“写”出来就不容易了。
他们还说他们班没有在法情吵架,并不表示他们没有内部争吵,而是他们没有能力“写”出来,我听了也觉得好笑。[/color]
所以我看到他们不足的,未能掌握的是“写”的技能。
我相信给他们一些时间,让他们熟悉了网络论坛,多看多写,久而久之就熟能生巧,会写得越来越好,到时他们肯定不只在自家讨论,也会有信心到“别人家”看看写写。
希望法情的朋友们一起努力,让法情能更上一层楼。大家加油!
杨遥遥永远是那么乐观,呵呵

Posted: 12-02-09 Thu 3:06 am
by 老黄
谢谢遥遥的回应。
其实她是有所顾忌,所以先发到我的信箱。
我看了后,觉得她说得很好,便怂恿她公开她这段话。
我说“有人气,没灵气”,不是要贬低什么人,贬低他人不是老黄的作风,因为老黄一向强调要学会尊重他人。
但是,尊重不等于纵容。
我是觉得我们都该努力善用论坛,不要让它沦落成只是一个制造纠纷,宣泄情感的地方。
不是很多人在谈环保么?网络也需要清净的空间,不要让文字充斥其间。
谢谢遥遥,您的乐观是老师必备的条件。
希望您继续引导您的孩子们善用法情。
Posted: 13-02-09 Fri 2:41 am
by 老黄
只有一两个帖子有灵气是不足够的。
我们要共同努力,让更多的帖子都会吸引世人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