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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1-07-09 Wed 12:12 am
by 老黄
晶晶 wrote:
呵呵,淑维真是纯真、可爱!竟然因为没为法情宣传到而感到伤心。
淑维可说是法情的代言人了。
老黄讲师,要不要找多几个代言人?免费的。

淑维、小周都是法情长老,他们是在扮演他们的角色。
反观您这颗亮晶晶的星星,竟然还好意思问“要不要找代言人”?
嘿嘿……
Posted: 01-07-09 Wed 1:51 am
by *好小子
老黄 wrote:淑维、小周都是法情长老,他们是在扮演他们的角色。
反观您这颗亮晶晶的星星,竟然还好意思问“要不要找代言人”?
嘿嘿……
您不说我不知道,原来长老的工作是免费帮法情打广告!哈哈。
Posted: 01-07-09 Wed 2:34 am
by kenlim1982
晶晶 wrote:老黄 wrote:淑维、小周都是法情长老,他们是在扮演他们的角色。
反观您这颗亮晶晶的星星,竟然还好意思问“要不要找代言人”?
嘿嘿……
您不说我不知道,原来长老的工作是免费帮法情打广告!哈哈。
我想老人家成立长老部队,也不是成立来帮法情打打广告那么简单。
我想,最主要应该就是要起到“传承”的作用吧???
让长老部队承接法情精神,然后从各自的小国度里推广法情。
以期可以让全国各地对于教育都拥有共同的理念与热诚的朋友,
找到一个交流平台。
通过法网,让四海五湖内志同道合的朋友(包括站在教育最前线的老师、学生、社会人士)互相讨论各自对于教育的看法与憧憬或一起分享教改路上的心得与看法。。
不让这“法网”陷入青黄不接的困境。
老黄 wrote:人家都担心青黄不接,《法情》从来不担心。
瞧!有图为证。

当然,也别忘了老人家近期在“迅速拓展”的业务。。。《生命教育》。
通过法情的推广,表示老人家所倡导的《生命教育》也会随之更广泛的“流入民间”。。。
小星星,《生命教育》这颗种子,我们也别忘了散播出去哦。。
(小星星好像还没机会接触老人家何谓的生命教育之谈。。要给她酸了)
Posted: 09-07-09 Thu 6:58 pm
by 圣剑门
老黄 wrote:第三堂课,由古宝丽讲《生命•生命》。
杨老师听完课后,说:“这一堂课,为整个研习营画上了美丽的一个句点!”
我说:“如果不是这一堂课,我们的营并不算成功!”
感谢古宝丽!感谢所有用心的营员,是你们使我们的这四天的相聚成为一个最美好的回忆。
如果说有遗憾,那就是没有给这堂课录像。
杨老师说这堂课放到中国大陆去,也可以参赛!
虽然没有录像留下,但是那120位在旁观看的老师,以及15位小朋友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好消息!那么珍贵的一堂课给IPTAA学院KPLI同学晓莲给拍摄下来了!
细节:
片长32分钟44秒(被分成四个部分)
摄像素质:中
声音素质:中
请点击以下链接观看:
录像一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cVnnH_f30A
录像二
http://www.youtube.com/watch?v=0u6VLw7bKys
录像三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5PfPdxmj4I
录像四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huXf5snao0
Posted: 10-07-09 Fri 10:47 am
by 蓑笠翁
小凤子 wrote:在聆听杨老师的讲解和与组员之间的讨论,我仿佛把之前不对的教学都抛至脑后。挖掉之前不对的教学法
小凤子,怎么说呢?哪一些教学法是你认为不对的?
Posted: 10-07-09 Fri 11:04 am
by *好小子
蓑笠翁 wrote:小凤子,怎么说呢?哪一些教学法是你认为不对的?
小凤子暂时不能上网。
小凤子、我和爱媚参营时都有同一个感觉——我们之前的教学观念不正确。
所谓的阅读教学,应该注重让学生感受和领会课文的思想感情,而生字新词、语文技能等是次要的教学内容。把文本当作儿童文学来读、来教,学生能学习得乐在其中。
另外,其实每一篇课文的教学都必须要有三个步骤:
一、初步理解(理清文字障碍,理解课文的表层义)
二、深究课文(感受课文,品味课文的文学层面,投入于课文之中)
三、综合知识(语文技能等教学)
教师在教学时应该把重点放在步骤二。
Posted: 14-07-09 Tue 1:38 am
by 老黄
这两周视察学员教学,发现有好些同学都尝试把研习营期间所学到的付诸实践,这是可喜的。
不过,在实践中,也有人遇上一些困扰。
例如:阅读教学是否可以绕过生字新词教学,直接进入深究?初步理解课文是否可以和词语教学结合?
这些问题的产生,往往是学校老师引发的。这是因为有些同学敢于创新,反传统的教学,引发一些老师对其方法的质疑。
我今天这样告诉几位同学:
如果您问我初步理解课文是不是一定要在生字新词教学之后进行,或是二者可以结合?我想我是没有办法回答您的。
为什么?
因为教学有法无定法,一切要看客观条件而定。
客观条件包括学生的程度,教材的性质和难易,教师本身的能力等。
如果我说一定要这样,你们就此引用而告诉老师说“黄讲师说应该这样”,这岂不是要引发误会?
我们梳理得来的,还是教学过程中的目的和意义。
生字新词教学,目的当然是要学生掌握有关词语的形音义,并且能够应用这些词语。
什么叫生字新词?当然是学生不懂的,这包括形音义三方面的不懂。但是,要突破字形和字音的教学,相对而言是不会太难的。所以,我们的重点还是在词义。词义过于抽象、生涩、隐晦的词语,如果其使用率又广泛的话,就有必要重点教学。
如果我们把阅读教学的目的锁定在生字新词教学,那么应当留意我们的考查活动,应该就是对这些词语的掌握程度,包括应用这些词语造句或说话。
倘若一篇课文里头没有多少个生字,虽说按照教育部的标准是“第一次出现的词”,我们却也不一定要重点教学。
因此,我们可以把重点转移到理解课文中。
理解课文可以是初步理解和深究。
初步当然就是表面上的理解,知道课文的基本内容。
一般上,如果要考查初步理解的成果,发问问题(高质量的问题)是主要方法,学生必须要有针对性地回答。此外,让学生讲述课文大意,或复述内容,都是考查的方法。
从这一点看待,我们选择直接进入初步理解时,“词语教学”的重点不再是像上面所说的那样,是为了应用这个词语。因为“应用”(例如造句)一定会脱离原文中词语的意思,对理解课文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干扰。即使是字形教学,也有待斟酌一番。因为分析字形,书空,写字,是颇费时的活动,也会影响课文理解的整体性。
所以,在初步理解时,词语教学的重点会偏向字音和字义的教学。字形教学和写字教学可以挪到下一堂课。
有了上述两个基础,才能谈上深究。
深究,不是一般的理解,不是随便发问几个问题,学生能够作答就算深究的(这其实不过是初步理解)。
深究要探讨的或是课文的中心思想(如果那是隐晦的,不明显的),或是写作的手法与特色。
这时候,朗读往往是考查的常用手法。
Posted: 27-08-09 Thu 5:21 pm
by 父母取的
我项大家忘了宝丽说过这样的一句话:
我们这一组讨论的内容只等于大家看过的教学影片的百分之五十。
进行教学之前,大家看过教学影片,大家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
所以那只是一场模仿教学。
Posted: 27-08-09 Thu 5:25 pm
by 父母取的
印象中
那一场教学
她教得很吃力
Posted: 27-08-09 Thu 10:34 pm
by 宝丽
父母取的 wrote:我项大家忘了宝丽说过这样的一句话:
我们这一组讨论的内容只等于大家看过的教学影片的百分之五十。
进行教学之前,大家看过教学影片,大家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
所以那只是一场模仿教学。
其实我的意思是与录影的教学有些不谋而合之处,也非百分百的模仿课。我们是听取杨老师的建议,改善之前的课。
父母取的 wrote:印象中
那一场教学
她教得很吃力
当时我也是战战兢兢上场的,的确有点吃力。我教学经验尚浅啊!但是,两个月的实习后,我真的觉得在阅读教学营里头学到得很实用,对我的教学设计帮助真的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