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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9-06-09 Fri 11:43 pm
by QWERTY
其实如果打到教育没效,那么也不可能那么多老师打学生啦。
所以,肯定还是有效果的,只是看怎样打而已。

比方说,是不是很认真打,还是随便乱打。
什么时候打。
力度也要刚刚好。
打学生时的脸部表情等等。

打可以当成是一种教具,甚至是教学策略。

师训应该训练老师如何打,以免老师以后打学生的时候受伤。

把打当着是一种对当事人的惩罚,对旁人的警惕,我想是没问题的。
把问题提高一点,强奸犯是否要鞭刑?鞭刑也是打的一种,我想类似的讨论也会没完没了。

Posted: 20-06-09 Sat 12:06 am
by *好小子
leesen wrote:打可以当成是一种教具,甚至是教学策略。

师训应该训练老师如何打,以免老师以后打学生的时候受伤。
说的也是,一个不错的建议。:)
但既然要让师范学员“学精”,我想看这个会更有效:
http://faqing.org/forum/viewtopic.php?t ... 1%DE%B4%F2

Posted: 20-06-09 Sat 12:27 am
by *好小子
棋痴 wrote:因此,本人暂时不打算再回应,否着再讲下去,恐怕也得不到任何结论。
刚才收到棋痴的私人留言,真的很高兴。
在留言的尾声,他说如果希望彼此继续交流,请我回复。我如是回复:
晶晶 wrote:我当然想与您继续交流,不然为什么我“引”您答复?哈哈。
我没那么小气的,毕竟说了出来就要敢接受批评。
人家说我话太多,但我并不是故意找驾吵的,我只是喜欢通过质疑和发问学习。
有的人不善于正面回复,只喜欢引用别人的话来代表自己的立场;
有的人选择避而不答,从此保持沉默,人间蒸发。
很高兴您不是。收到您的留言,我真的很高兴。谢谢您。:)

Posted: 20-06-09 Sat 4:47 pm
by *棋痴
大家好!
棋痴 wrote: 晶晶长老,看了之前的帖子,本人发现两人的思维方式已经相差太远了:你对语义逻辑非常讲究,而本人对实际教学策略较为感兴趣。毕竟本人在“社会大学”被磨练了好一段日子了,发现一些家长对“爱的教育”的理念似懂非懂,不止造成教师们在教学上的困扰,更是让老师们背上黑锅:“某某老师给学生许多压力”,“某某老师没有人情味,让孩子没饭吃”(其实该老师已经准许该位学生用餐),“某某老师势利眼,常常处罚某某学生”,“某某老师对某某学生有偏见” 等等。所以,本人坚持以下原则:“教无定法”和“因材施教”。无论面对哪种学生,“打的教育”(应该称为“体罚教育”)永远是最无奈的选择——哪个教师不怕误伤了学生呢?对于那些无法解决学生的纪律问题(学生胡闹)的老师,他们应该通过各种管道提升自己的解决问题能力,至少可以减少教学受干扰的问题——只怕有关老师死不认错。

总而言之,本人只想在“打?不打?”这帖子上提出本人的看法(根据自己教学实战经验),没想到本人的言论已经把你自己陷入思维上的死胡同了。因此,本人暂时不打算再回应,否着再讲下去,恐怕也得不到任何结论。
晶晶 wrote:棋痴先生,我让您感到气馁不想再回复帖子,十分对不起。
我之所以会针对您的言论问了又问,是因为我真的不明白您要表达什么。也许因为我的语感差,我看来看去还是不懂您想说什么,接着您就把我的问题三番四次地重新展示出来。但是,我还是不明白…… Embarassed

为什么您我的思维方式差那么远?难道就如您所说的,因为您是身处“社会大学”的在籍老师,而我只是身处师范学院的学员,所以思维层次与您不同?没错,应该就如您所说得那样。小妹惭愧。Embarassed

有关教学策略的知识,我尚处于摸索阶段,但不代表我是没有兴趣的,不然我就不会在这个主题里出现了。
我之所以喜欢研究您的语义逻辑,是因为语义逻辑是每个言论里不可忽视的元素,对于表明言论的立场更显其重要性。您在法情发了不少帖子,应该十分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

另外,对于您说“家长误会爱的教育造成教师的烦恼”,这点我有话想说。我们暂且不谈“给学生压力”、“不让学生吃饭”和“对学生有偏见”,就回到我们的主题“打?不打?”,针对着“处罚学生”来谈。您认为教师处罚学生,家长上门追究就是因为他们误会了爱的教育吗?我想那是未必的。
如果学生打架,教师以鞭打处罚他,也许这是“情有可原”的(以暴力制暴力,不错的方法Wink)。但如果学生犯的只是小错,教师愤怒地鞭打他,那家长找上门理论十分正常。既然是愤怒地打,必定是发泄式的打。哪个家长不会为自己的孩子被打而心疼?如果有家长对老师说:“老师,你尽情地打吧!好好教训我的孩子。”那这位家长就真的不懂什么是爱心教育了。真正重视教育的家长,他们无不无时无刻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不支持体罚。他们自己不愿打孩子,把孩子送到学校后也不希望老师打孩子,因为他们相信老师一定会有更好的方法教育孩子。别小看家长,很多时候他们比老师更懂得什么是爱心教育,因为孩子是他们的。

不要轻视体罚的杀伤力,不管是打得大力打得小力,孩子的心很可能在被打的那一刻就破碎了。这不是空说的道理,我家里就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因材施教”,指的是从学生的实际情况、个别差异出发,有的放矢地进行有差别的教学,使每个学生都能扬长避短,获得最佳发展。(百度百科)但您一直强调的“教”法是“打”,莫非“打”就是“教”?我想不是。您所说的大概是“因材施打”。既然“打”不属于“教”,我更加无法明白您所指的“教无定法”。小妹肤浅,对不起。 Embarassed
另外,您劝那些无法解决学生纪律问题的老师“通过各种管道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那小妹也想劝那些喜欢鞭打学生的老师寻找别的方法帮助学生减少不良行为。

您觉得您的言论技能把我领进死梧桐里,我赞成,并等着有实战经验的您来开我的窍。我们做的是讨论不是辩论,不必抱着攻击或回避对方的心态;同样的,交流意见未必须达到共识(您所指的狭义“结论”)的,它是一种个人思考上的拓展。我无法阻止您停止发言,但想让您听听坛主说的一句话:
老黄 wrote: 我这么一说,一定有人选择沉默几天。

教师可以不发问么?如果您听了上述的说法,也选择不要发问,那么您就可以抉择沉默不发帖。
“晶晶与棋痴——误解篇”已经落幕了。各方人士别再猜疑。 :D

Posted: 20-06-09 Sat 5:51 pm
by 苏政毅
棋痴 wrote:“晶晶与棋痴——误解篇”已经落幕了。各方人士别再猜疑。 :D
谁?是谁怀疑?呵呵。
那个人叫“各方人士”。
大家都是在讨论嘛,别越描越黑。

Posted: 20-06-09 Sat 6:06 pm
by *棋痴
苏政毅您好!
苏政毅 wrote:谁?是谁怀疑?呵呵。
那个人叫“各方人士”。
大家都是在讨论嘛,别越描越黑。
只是想说明本人棋痴与晶晶已经了解彼此的情况了,其他不知情的人别胡思乱想而已。(毕竟本人的帖子所用的词语是乎比较硬了些,容易引起误会)

Posted: 22-06-09 Mon 8:00 pm
by *棋痴
大家好!

那天收到了晶晶的回信,在信中她曾提过一个问题:
棋痴 wrote:我相信我校的资深老师在处罚学生时绝非发泄式的打,而是让学生明白所犯下错误的情况下才处罚,但我们实在难保小孩在家里讲的是另一套。
晶晶 wrote:恕小妹好奇,还是想问您一个问题:为什么让学生明白自己的错误后,一定要罚?
当时,我回了她,而第二天她建议我把我的观点上贴在这里。
晶晶 wrote:凯翔,您不妨把您发给我的私人留言公开来,让大家讨论讨论一番啊。 Smile
以下是我的回信内容......

本人对学校的理念,并不只是纯粹学习的地点,而是将来融入社会的训练道场。我们的社会安定,不止赖以教育这个环节,也由法律及司法来维持社会应有的秩序,例如:犯法的人都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已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因此,身为“小社会”的学校,一样不能忽略了校规的功用。当然,本人不是指“体罚教育”是必行之道,因为学生毕竟还是这个社会的“实习生”,校方尽量给予较多的宽恕,并用“爱的教育”来感化这些学生。

问题是:身为“纪律执法人员”的我们,能不能在解决学生纪律问题时找到最适当的解决方案,还是一个大问题。学生犯错的轻重,若只是靠个人的观点,恐怕学生难以适从。所以,“校规”扮演了“学校法律”的角色,老师在处罚学生之前,都必须遵守处罚学生的条件。

以上我提到的“错误”(我相信我校的资深老师在处罚学生时绝非发泄式的打,而是让学生明白所犯下错误的情况下才处罚)是指
1)那些已经接受了劝导及给予多次改过机会但还是依然固我,
2)犯上的错误是属于严重级的犯错(群殴、勒索、逃学)。

“让学生明白所犯下的错误”指的是让学生知道校方给予他们处罚是依据了校规,而非随心处理问题。至于学生有没有从错误中学习,除了靠大家努力感化他之外,也需要他本身自我反省;否着在他的脑海里,处罚他的人士都是对他偏见的家伙,恐怕日后产生了先入为主的想法:老师处罚学生不过是为了掩饰他的教育失败。

总而言之,身为老师的我们,应该让学生知道今日的校规是日后进入社会的准备。

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请多多指教。

Posted: 22-06-09 Mon 8:17 pm
by 依婷
棋痴 wrote: 其他不知情的人别胡思乱想而已。(毕竟本人的帖子所用的词语是乎比较硬了些,容易引起误会)
请问是在说我吗? :main lidah:

Posted: 22-06-09 Mon 8:24 pm
by *棋痴
依婷您好!
棋痴(原文) wrote:只是想说明本人棋痴与晶晶已经了解彼此的情况了,其他不知情的人别胡思乱想而已。(毕竟本人的帖子所用的词语是乎比较硬了些,容易引起误会)
依婷 wrote:其他不知情的人别胡思乱想而已。(毕竟本人的帖子所用的词语是乎比较硬了些,容易引起误会)
所以我说呀,“别胡思乱想”啊!没有影射哪个人,这是我和晶晶的一场误会而已。

Posted: 22-06-09 Mon 10:27 pm
by 依婷
棋痴 wrote:依婷您好!
棋痴(原文) wrote:只是想说明本人棋痴与晶晶已经了解彼此的情况了,其他不知情的人别胡思乱想而已。(毕竟本人的帖子所用的词语是乎比较硬了些,容易引起误会)
依婷 wrote:其他不知情的人别胡思乱想而已。(毕竟本人的帖子所用的词语是乎比较硬了些,容易引起误会)
所以我说呀,“别胡思乱想”啊!没有影射哪个人,这是我和晶晶的一场误会而已。
哈哈!!因为总在想自己有没有太三八了啊!! :main lid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