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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2-08-06 Wed 9:57 pm
by 91/93MPTAA
黄讲师您所说的淑一“法师”我也认识,记得他和一群“比丘”在当时的确是掀起一些风浪,我虽不是很赞同他的作风,但有些他的批判的确是值得大家深思的。

淑一的师父在泰国是一位很受人们敬爱的出家人,帮了很多在金三角地区的贫穷家庭免于把骨肉卖掉,他们收养了这些可怜孩子,让他们有机会受教育。那里也是戒赌的好地方,淑一是一名前瘾君子,在那里戒赌成功,后来受感化出家。

他们的出家目的不是了脱生死,禅修并不十分注重,所注重的是人间社会工作,对社会的贡献很大,可是对自己的心灵并没有一禅修来积极的提升。因此,后期的他,除了参加全国大选,还注重和宣扬保健法,如灌肠等。这些举动如果是一位在家人来做是没有问题,可是那毕竟不是出家人的工作。后来走入了死角,他还俗了。听说目前已经结婚而且生了孩子。和他一起的那些“比丘”大部份后来也纷纷还俗了。

出家是神圣的,是大丈夫的行为,可是必须要在服务大众的同时提升自己的心灵,才能获得法喜,对佛法的信心才会增长。

Posted: 05-08-06 Sat 1:59 pm
by Guest
大家好,我是《业力论》第43楼的游客。
91/93MPTAA wrote:可是我们是佛教徒,应该是根据佛法吧。
老黄引印老的八项根本信念与诸君共勉之 wrote:佛法源於佛陀的正覺。佛的應機說法,隨宜立制,並不等於佛的正覺。
一个说得根据佛说的正法,另一个则认为佛的應機說法,隨宜立制,並不等於佛的正覺。
到底,什么才是正知正觉正见正法?再拗下去,也不是办法!

Posted: 05-08-06 Sat 3:53 pm
by 91/93MPTAA
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拗的~佛陀对这事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but carefully studying the sentences word by word, one should trace them in the Discourses (Suttas) and verify them by the Discipline (Vinaya). If they are neither traceable in the Discourses (Suttas) nor verifiable by the Discipline, one must conclude thus: 'Certainly, this is not the Blessed One's utterance; this has been misunderstood by that bhikkhu -- or by that community, or by those elders, or by that elder.' In that way, bhikkhus, you should reject it.

另一个说明,

In Anggutarra Nikaya 8.51 the Buddha warned that the true Dhamma would remain unadulterated (unpolluted) for 500 years after his passing into Nibbána. Thereafter, it will become very difficult to distinguish the true teachings from the false. Why?

Because although many of these later books contain a lot of Dhamma, some adhamma (i.e. what is contrary to the Dhamma) are added here and there. These alterations scattered throughout these texts are only noticeable if one is sharp and very well versed in the earliest suttas. Otherwise, one would find it very difficult to distinguish the later books from the earlier ones.

佛陀就是这么告诫我们如何分辨正法。

Posted: 05-08-06 Sat 6:56 pm
by Guest
大家好,我是《业力论》第43楼的游客。
91/93MPTAA wrote:In Anggutarra Nikaya 8.51 the Buddha warned that the true Dhamma would remain unadulterated (unpolluted) for 500 years after his passing into Nibbána. Thereafter, it will become very difficult to distinguish the true teachings from the false. Why?
Because although many of these later books contain a lot of Dhamma, some adhamma (i.e. what is contrary to the Dhamma) are added here and there. These alterations scattered throughout these texts are only noticeable if one is sharp and very well versed in the earliest suttas. Otherwise, one would find it very difficult to distinguish the later books from the earlier ones.
91/93MPTAA转载有关龙树的文章之 wrote: 龍樹......後來遊學東南方,在龍國得閱王宮(大乘說是龍宮)中珍藏的「十萬頌般若」和「 華嚴經」等方等經典而得大悟。從此歸心大乘法......
91/93MPTAA所谓的“Because although many of these later books contain a lot of Dhamma, some adhamma (i.e. what is contrary to the Dhamma) are added here and there. ” ,真的是指“ 王宮(大乘說是龍宮)中珍藏的「十萬頌般若」和「 華嚴經」等方等經典”吗?真经乎?伪经乎?大家都想尽办法搞个清楚:一方举出三法印之论,另一方提及了义不了义之说,谈来谈去,依然......任何一方妄下判断,是甚可怜悯的一件事!你来我往,好不精彩!我们这些网友看在眼里,其实悲在心中......修行是好事,大丈夫所为,可是......各有各说,到最后?
与其观看这样的修行交流局面,我宁愿跟我疼爱的小学生嘻哈玩乐,或到戏院看一场感人肺腑的电影随随便便哭哭啼啼几声后,此一人生也就算了吧!糊里糊涂地来,也糊里糊涂地走,还能怎样呢?反正,糊涂的又不止我一个!
我不是很会辩论,可是个人认为:一场辩论,若有任何一方对彼方所提出的论据产生质疑采取攻击否定之的话,那么大家就会一直在兜圈子,没完没了,多没意思!
这个世间的最终真理,就让那些所谓的“勇猛精进之清醒者”去为我们这些醉生梦死的人代为揭开吧!真相大白时,别忘了告知我一声哦!那个时候,我想:我应该会是在RED BOX里跟一班好友们进入很多清醒者穷其一生都无法达至的忘我境界中K着歌吧! “......是不是这样的夜晚 你才会这样地想起我 这样的夜晚 适合在电话里......”

Posted: 05-08-06 Sat 7:43 pm
by 老黄
呵呵,43楼的游客,您好!
什么时候去RED BOX也通知我,我也会“是不是这样的夜晚,你才会这样的吓死我……”

您的话很有意思。特别是那句“不是办法”之说。

先得说明,我不是站在辩论的角度。我也不曾否定掉VAJIRA师兄所宣说有关上座部佛教所说的一切。反之,我回他的帖,是希望可以劝说他不要那么执著,不要以为自己是最懂正法,乃至要高举维护正法的旗帜,企图把曾经流传在历史中的大乘佛法以及现在流传于社会的佛法打倒的那种“正法使者”的态度。

您在看回我的帖,我一直是处于这样的立场。
佛教早期闹分裂,就是因为保守与开放两种思想的对立。保守派坚持只有佛说的才是正法,只有佛制定的戒律才要遵守,而且不可以舍弃;开放派则不然。这以后,因为观点的不一致,佛教曾经分裂为18-20个部派。
这一些情况,当然对佛教的宣扬是不利的。但是在丰富佛教的内涵却是有帮助的。

今天,佛教在世间的流传,也有很多的派系。这是任何一种学说,乃至任何一种集体都会出现的现象,请不要太过惊愕,也不要因此而认为佛教本身就不圆满(不圆满的是人)。有德行的佛教领导人,都知道佛教徒该团结;要团结就得“异中求同”。我过去领导佛教团体时,在重要的仪式上,都让南传上座部佛教的法师、北传汉传佛教的法师以及藏传的喇嘛联手主持。而前来主持仪式的大德法师,如达摩难陀长老、昭坤、寂晃长老,RINPOCHE等,都和睦相处,彼此尊重。没有人试图去影响谁要宣扬正法。

这是我们佛教徒应该有的态度。

要知道,佛法要解决的是关于人生解脱的问题,而不是一切的世俗问题。世俗问题尚待我们的世俗智慧来处理。因此,在世俗的课题上,佛法也会有一些问题纠缠不清的。如出家的问题。佛教徒看来当然是神圣的大丈夫事业,但是世俗却不一定要认同您。类似问题,早就有人辩论,在中国还整理成书呢!而不管辩论的结果如何,佛教徒还是恭敬出家人,还是视出家为大丈夫事业;而反对佛教的人依然会持着相同的论据去贬低出家人,去反对出家。另一方面,事实还是出家人有出家的职责,不因为您的反对而中止。他们也为社会国家做出了许多的贡献。

我的立场是:对于一些永远无法争论出一个结果的问题,就只好搁置一旁,将自己的精力放在更重要的事务上,以行动来落实自己所思所想。像大乘小乘之争就是。

各位不要以为我是站在大乘的立场来看问题,所以会和南传佛教对立。我还是喜欢引用印顺导师的立场来说明,我不属于任何宗派,只是想从历史的流变中抉择一些适合于今人根性的佛法来修学就是。

我一开始就引用佛说的瞎子摸象的故事来警惕自己,也提醒大家。如果我们还没有体证到涅槃之前,我们与别人的争论,很有可能就是瞎子之间的无谓争论。请恕我自大一点,对于佛教的历史发展,对于各个阶段的佛教发展与流变,以及佛教语言的争论,是有一些了解的。所以,我可以含摄VAJIRA师兄所言,也知道他是站在哪个角度看问题。我之所以不断回他的帖,只是希望他改变一下态度,不要那么执著,以为只有自己是正法的传承者,以为他所接触的才是正道。

我过去不会把时间耗在无谓的争执中,现在也不会。

我希望43楼游客继续支持法情,不要以为我们不过是一群喜欢在小问题中打转的无聊家伙。我们的理想是要把法情创设为一个内容丰富,有参考价值的网站。期望您继续给予支持。

Posted: 06-08-06 Sun 1:42 am
by Guest
大家好,我是《业力论》第43楼的游客。
老黄 wrote: 什么时候去RED BOX也通知我 ,我也会“是不是这样的夜晚,你才会这样的吓死我……”
您的话很有意思。特别是那句“不是办法”之说。
我过去不会把时间耗在无谓的争执中,现在也不会。
我希望43楼游客继续支持法情,不要以为我们不过是一群喜欢在小问题中打转的无聊家伙。我们的理想是要把法情创设为一个内容丰富,有参考价值的网站。期望您继续给予支持。
什么时候去RED BOX也通知我
请我唱歌吧!长辈得照顾晚辈!哈!

您的话很有意思。特别是那句“不是办法”之说。
再差的人,也会偶有佳句!法情这网站上多了,灵光闪现、文笔进步,是很自然的啦!

我过去不会把时间耗在无谓的争执中,现在也不会。
知您时间宝贵,大家也是!我是把宗教当作人生最后归宿者,所以那天看到大家在这个帖子里互相交流意见,觉得很有意思;同时为了劝导VAJIRA仁者别那么早下结论,便也开始抒发己见!我自己本身对不同宗教多少也有涉猎过,也跟朋友们讨论过;再加上自己生活上的实践经验,我变得越来越不敢乱讲话了!深怕误己误人是也!现在的我,以学校为我的“道场”,学生同事家长算是我的“善知识”吧,来慢慢自己修身养性。这几年来,被人非难过,自己本身也做错了很多事,得罪了不少人;不过,也有做得不错的成绩哦!人生就是这样:只要你有诚意、肯做事、肯尝试,就可以了!渐修渐行远嘛!何以非得咄咄逼人不可呢?我们大人很多时候真的要向小孩那样学习如何包容别人,学习如何没有成见地认识事物。昨日黄花今日泪,惜花及时莫空待。

我希望43楼游客继续支持法情
我不是在支持着吗?我也是法情成员之一。那天既然因为一些原因以游客的身份在这个帖子发表意见,便干脆接下来称自己为《业力论》第43楼游客来跟VAJIRA仁者对话。不过,看来应该是快要不能如此行了吧,因为有“人”刚下了一道通牒说游客发言请止步。:roll:

我们的理想是要把法情创设为一个内容丰富,有参考价值的网站。
那就要有更多自己本身所创设的好帖子,而不是一直拼命转贴别人的文章。别人的文章再好,还是别人的;当作参考无所谓,若本末倒置,生命力在哪儿?属于自己的特色在哪儿?如此行将远乎?建议把那些成员或游客自己所创设的好帖子通通收集在一起,然后出版成一本书;若大卖的话可以赚很多钱的哦!又可打响名堂!何乐不为呢?我本身可以先应承您赞助该书一千令吉的出版印刷费!我是一直支持您的人,只是您有时FEEL不到而已;以前如此,现在也如此!等您开口而已!(我会勤劳一点教补习的!)

最后,要告诉VAJIRA仁者:是真有伪经,本人接触过,可是却不是你所谓的那些经典,而是另有一批!透露一个字:“五”
善哉!善哉!

Posted: 06-08-06 Sun 3:00 am
by 老黄
谢谢43楼游客的回帖。
您这么一说,老黄可感觉吃亏了。
因为我在明,您在暗。
您知道老黄是谁,老黄却不知道您是谁。
快点注册,然后偷偷告诉老黄啦!
Anonymous wrote: 您的话很有意思。特别是那句“不是办法”之说。
再差的人,也会偶有佳句!法情这网站上多了,灵光闪现、文笔进步,是很自然的啦!
呵呵,这可把老黄逗得开心了。如果那些上法情来的小学生、中学生也灵光闪现,文笔进步,这可有多好!!呵呵,期待法情有此作用。

Anonymous wrote: 我过去不会把时间耗在无谓的争执中,现在也不会。
知您时间宝贵,大家也是!我是把宗教当作人生最后归宿者,所以那天看到大家在这个帖子里互相交流意见,觉得很有意思;同时为了劝导VAJIRA仁者别那么早下结论,便也开始抒发己见!我自己本身对不同宗教多少也有涉猎过,也跟朋友们讨论过;再加上自己生活上的实践经验,我变得越来越不敢乱讲话了!深怕误己误人是也!现在的我,以学校为我的“道场”,学生同事家长算是我的“善知识”吧,来慢慢自己修身养性。这几年来,被人非难过,自己本身也做错了很多事,得罪了不少人;不过,也有做得不错的成绩哦!人生就是这样:只要你有诚意、肯做事、肯尝试,就可以了!渐修渐行远嘛!何以非得咄咄逼人不可呢?我们大人很多时候真的要向小孩那样学习如何包容别人,学习如何没有成见地认识事物。昨日黄花今日泪,惜花及时莫空待。
喜欢这句学校是道场,学生、同事、家长是善知识。愿法情老师都如此看待,那么我们的工作便愉快和有意义多了!
我们的时间是落在无常中的,是相对的。当我们把它用在一方面,就等于说没有办法去做另一方面的事儿了。所以,若有抉择,我肯定希望将之用在有意义的一面,而不希望把它耗在戏论之中。
Anonymous wrote: 我希望43楼游客继续支持法情
我不是在支持着吗?我也是法情成员之一。那天既然因为一些原因以游客的身份在这个帖子发表意见,便干脆接下来称自己为《业力论》第43楼游客来跟VAJIRA仁者对话。不过,看来应该是快要不能如此行了吧,因为有“人”刚下了一道通牒说游客发言请止步。:roll:

呵呵,的确有那么一则通牒,下周生效。快点注册吧!!放心,注册后的资料也是保密的,版主也不会知道。

Anonymous wrote: 我们的理想是要把法情创设为一个内容丰富,有参考价值的网站。
那就要有更多自己本身所创设的好帖子,而不是一直拼命转贴别人的文章。别人的文章再好,还是别人的;当作参考无所谓,若本末倒置,生命力在哪儿?属于自己的特色在哪儿?如此行将远乎?建议把那些成员或游客自己所创设的好帖子通通收集在一起,然后出版成一本书;若大卖的话可以赚很多钱的哦!又可打响名堂!何乐不为呢?我本身可以先应承您赞助该书一千令吉的出版印刷费!我是一直支持您的人,只是您有时FEEL不到而已;以前如此,现在也如此!等您开口而已!(我会勤劳一点教补习的!)
先谢谢您了!很感动,真的!!RM1000哦,不是小数目。
老黄先代表法情上下感谢您了。
您的意见也是铿锵有力,很好!!

不过,暂时还没有想到将法情文章结集成书。日后有这个打算,希望43楼游客会再现身。

转贴文章不见得不好,只要注明出处,并说明为何要转贴,以及把文章的要点给勾画出来,那就有意义了。不过,转贴的只可以在这里看,不能做出书用途。

再次,谢谢您的支持以及对法情的鼓励。

Posted: 09-08-06 Wed 4:55 pm
by AH GAN
来到法情这个网站,我最不想发表的,是有关宗教的任何帖子。
自认才疏学浅,实在没有必要伤人慧命!
可是,在这个帖子,看到小吉拉孤军作战,很同情之;知道黄讲师心力交瘁,很想安慰之!
因此,我现在这儿以AH GAN之名,发了这个回复帖子,希望能跟大家交流交流,和气生财! :roll:

此外,高境界的批判低境界的,无可厚非;可是那些任何境界也谈不上的,却拾人牙慧,学人批判起低境界者,这样像话吗?人家已到了最高无学境界,才有资格评论中低境界者;我们呢?我们这些处于“凡夫境界”者(勉为其难也至少有一境界可言吧〕,却也学无学者说某某修行者是焦芽败种,像话吗?让我告诉你:两千多年前的随便任何一个“焦芽败种”,也比现世你所接触到的任何一个所谓“有修行”的人还要强上几千几万倍!

在我的印象中,我没单独在任何师父面前归依过三宝;我只记得好多年前星云大师来马时,我有跟整个莎亚南体育场好多好多人一起集体归依过,可是事后没有被赐于任何法号,所以,我算不算是佛教徒呢?我也不敢讲!可是,我热爱追求真理。看到大家在这里唇枪舌战,很感无奈!传开出去,被沦为笑话就不好了!

讲师,以前在学院时,我已劝您别再对牛弹琴,或鸡同鸭讲;可是,直到今天,您还是十年如一日地在很多人身上浪费时间,何苦呢?您看,到最后搞得您差点儿要亮出您的打狗棒,何必呢?我发的这个帖子,若您觉得会误导别人,请删除之吧!我自己也不想伤人慧命!回想您我当初相识,就知我这个人胃有问题。大家皆吃相同的东西,可是我排出来的颜色就是跟很多人的不一样!老实说,并非我要标新立异,我自己也很痛苦!在人群当中的那种寂寞感,实在是比独处时的孤灯只影来得更为无奈及难受!只有学生的天真笑容,才能暂且为我带来一丝慰籍!“小王子”的星球上只有一棵玫瑰;我比较幸运,有整整一大片的玫瑰园。跟玫瑰对话互相戏谑作乐一番,成了我在“教育”这个大花园的最大乐趣。

讲师,衷心地希望您在学员们心田里所播下的种子会有发芽茁壮成长的一天!

还有,小吉拉,你我不过是业余级赛犬,能够在人家半职业级赛犬的地盘上吠吠几声就已很不错了,你怎么还敢再撒上几泡尿呢?难道,你也打算到职业级赛犬的地盘上留下米田共吗?咱们人微言轻,出来行走江湖时,特别要有基本的礼貌,这样才能继续混下去。下次到人家地盘时,记得吠吠几声就好了,知道吗?
小吉拉,别灰心,修行道路上,有那么多关心你的人,善珍惜之!

是了,极乐世界跟三法印两者之间究竟存有矛盾与否,还恳请各位大德指点迷津!感激不尽!
祝福大家!
汪!汪!呜......

Posted: 09-08-06 Wed 10:09 pm
by 微沁
我想vijira不是那种没有礼貌的人,只不过对自己的想法有所坚持,就像你有你自己的坚持一样。

如黄讲师所说,法情是欢迎任何一个人上来分享佛法的,因为有vijira这里的论坛才会精彩。真理是越辩越明的,但是有些真理是无法用辩论来阐明的。我很感谢vijira,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也很担心......如果说,佛教会灭亡,我觉得不是因为大乘和小乘之间的区别,而是因为人的心与思想。

如果发现自己不能接受的佛理,我觉得我会设法去明白更多一些,才来下定论。不会因为黄讲师是我的讲师,而选择完全的相信。一种米养百种人,不同的人需要不同的佛法,也许修行的方式也不一样。所以我很同意老黄的立场:
我的立场是:对于一些永远无法争论出一个结果的问题,就只好搁置一旁,将自己的精力放在更重要的事务上,以行动来落实自己所思所想。像大乘小乘之争就是。

Posted: 10-08-06 Thu 1:06 am
by 老黄
谢谢AH GAN的回应。
看到那豪爽的RM1000诱惑,我还以为那也是您呢!!
AH GAN wrote: 此外,高境界的批判低境界的,无可厚非;可是那些任何境界也谈不上的,却拾人牙慧,学人批判起低境界者,这样像话吗?人家已到了最高无学境界,才有资格评论中低境界者;我们呢?我们这些处于“凡夫境界”者(勉为其难也至少有一境界可言吧〕,却也学无学者说某某修行者是焦芽败种,像话吗?让我告诉你:两千多年前的随便任何一个“焦芽败种”,也比现世你所接触到的任何一个所谓“有修行”的人还要强上几千几万倍!
同意!所以我常说,我们批判古人时,也得要保留,不要太绝。我们可以指责他们的某一方面的错失,但是不要因此全盘否定掉。
AH GAN wrote: 讲师,以前在学院时,我已劝您别再对牛弹琴,或鸡同鸭讲;可是,直到今天,您还是十年如一日地在很多人身上浪费时间,何苦呢?您看,到最后搞得您差点儿要亮出您的打狗棒,何必呢?我发的这个帖子,若您觉得会误导别人,请删除之吧!我自己也不想伤人慧命!回想您我当初相识,就知我这个人胃有问题。大家皆吃相同的东西,可是我排出来的颜色就是跟很多人的不一样!老实说,并非我要标新立异,我自己也很痛苦!在人群当中的那种寂寞感,实在是比独处时的孤灯只影来得更为无奈及难受!只有学生的天真笑容,才能暂且为我带来一丝慰籍!“小王子”的星球上只有一棵玫瑰;我比较幸运,有整整一大片的玫瑰园。跟玫瑰对话互相戏谑作乐一番,成了我在“教育”这个大花园的最大乐趣。
讲师,衷心地希望您在学员们心田里所播下的种子会有发芽茁壮成长的一天!
这段话很有意思,值得玩味。其实,我还是愿意对牛弹琴,鸡同鸭讲的。
现在在学院,我还是坚持上佛学班。时不我予,少了一些学生帮我造势,现在的学员反而视上佛学班为一种负担,所以大多选择不来。
所以,我的听众往往少得可怜。
不过,我还是选择讲。美其名叫“不要忽略少数人的需要”,其实不过是一种坚持。
因缘有其主动的一面的。我们对于任何的付出,都不要急于求成果;反之,如果连最基本的主动也没有,那就完全断除了因缘的相续性,不会看到有结果了。
我的坚持是没有错的,事实告诉我是如此。

偶尔是要亮出打狗棒的,:))不过,大多数时候我还是收着它。
AH GAN wrote: 还有,小吉拉,你我不过是业余级赛犬,能够在人家半职业级赛犬的地盘上吠吠几声就已很不错了,你怎么还敢再撒上几泡尿呢?难道,你也打算到职业级赛犬的地盘上留下米田共吗?咱们人微言轻,出来行走江湖时,特别要有基本的礼貌,这样才能继续混下去。下次到人家地盘时,记得吠吠几声就好了,知道吗?
小吉拉,别灰心,修行道路上,有那么多关心你的人,善珍惜之!
呵呵,ah gan,您勉励瓦吉拉师兄的话说得好。但是,上半段的话就不太好听了。老黄不是以职业或业余来看待赛犬,而是以赛场。不要带家犬去野狗部队去,也不要把一只大狼犬带到学校来。就好像一个传教士没有必要带着《圣经》到寺庙里头去向和尚讲解一样。《法情》并非佛教网站,不太适合在此辩驳佛教教义的深浅与对错,我们只是引用佛法中的真谛以加强自己的教学能力就好。我们服膺的是“三人行必有我师”的道理,但取别人之长,补己之短。当然,如果还是坚持要发言批判或贬斥他人,我们还是会尊重这种自由的。只是老黄爱教心切,觉得让瓦吉拉师兄在这里高举“正法”大旗,批判汉传佛教,贬低大乘诸行者,实在对佛教发展无益,而且还会伤害佛教(用您的话说就是让人笑话)。这种观点与态度不能利己(禅修行者不当如此偏激),也无法利他,若然,又何苦为之?
您知道的,我还是偏爱您这只特殊名犬的。欢迎继续汪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