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要互动才叫作“论坛”,不然就变成“一言堂”了。不好意思我可不是说老师您是一言堂,只是作个比喻罢了,呵呵。老黄 wrote:呵呵,这个帖子终于有了互动,谢谢说剑。
此话有理,刚刚读到这段,请看《中国文化史》:老黄 wrote:不是要废除就能够废除的。
要求恢复肉刑的原因是:肉刑虽被废弃,但要求恢复的呼声在尔后四百多年间,竟从没止歇。甚至朝廷曾经数度就此展开激烈辩论。据说曹魏明帝朝参与辩论者更曾多达百余人,可见讨论之激烈。
“肉刑”没有恢复,为了填补肉刑的位置,衍生了“新五刑”,就是“笞、杖、徒、流、死”。我本身觉得,虽然“新五刑”仍然是一种残损人的肉体的刑罚,但比肉刑文明得多,且犯人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汉代的刑罚主要是由死刑、肉刑、徒刑构成,汉文帝废肉刑后,并没有创制新的刑罚取代肉刑的位置。汉代徒刑是一年至五年,五年徒刑以上就是死刑,刑罚制度显得轻重失衡。因此,自东汉开始,已经有人指出肉刑废除后,失去了“中刑”,造成“死刑太重,生邢太轻”的弊病。及至汉末魏晋,天下大乱,治安败坏,要求恢复肉刑的呼声更是响彻云霄。可是,一方面肉刑造成犯人无法改过迁善,另一方面,汉末魏晋天下纷扰,政权林立,肉刑因过于残酷,主政者往往为了顾及形象,不愿敌对阵营藉此攻讦,肉刑始终无法恢复。
但是不可思议的是,“宫刑”一直都有,直到满清倒台后才不再有。“宫刑”是不是在魏晋之后没有明文列进法典内,却为了应付“皇宫的需要”而继续存在?若是如此,为了“皇帝之私欲”而残害人,并且衍生了很多宦官乱政甚至颠覆国家的事情,皇帝的欲望真是很可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