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可不一定,我只来了一个多月就遇见2位借刀杀人的高手了,怎么能不怕怕?:?大风 wrote:晶晶言重咯!《法情》藏龙卧虎,能人那么多,我哪里会那么笨,敢混淆读者?
呵呵,竟论起中文程度来了?好吧,那我就此说说我的看法。词语的意思,不只限于词典里的解释,还会随着对话或文章的语境而改变。如以上的例子,“想必”在词典中的意思虽是“表示偏于肯定的推断”,但是,如果它出现在您所说的话里,如下:大风 wrote:您说您“从来没说过自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动物”,这我是同意的。所以我也“从来没说过晶晶说过自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动物”。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想必”指“表示偏于肯定的推断”(例:这事你想必知道/他没回答我,想必是没听见我的话),所以,我只是按照您激动的语气,加上您大义凛然的态度,推断您可能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动物”而已。这在语义上不带绝对性,就纯粹“推断”而已。以您的中文程度,想必无需我再长篇解释下去了吧?
由于您使用了“夸张”这个词语、多个表反义的开关引号、表惊叹的感叹号、“丑陋的语言”这句话等,足以表现您是多么的不认同我的说法,甚至是感到可笑、不屑等。如果真的不是那样,请小心您的言辞;如果您的立场就如我说的那样,希望您敢说就敢认,别拿什么词典里的解释当理由。我就是您说的那样:大义凛然。大风 wrote:有那么夸张嘛?竟然是“世界上最丑陋的动物”!(连“人”也算不上?)而且还是最最最无知和愚蠢的人!?
晶晶那么激动,想必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动物”吧?(不过“美丽的动物”最好少出“丑陋”的语言,免得变“丑”...)在此想请教晶晶,如果是您遇到上述情 况(学生排队吵闹、吃糖果等),您会如何处理?相信法情人都很有兴趣想知道您的良方妙法,大家学习一番,尽量变“美”一点
谢谢称赞。大风 wrote:呵呵,晶晶啊,您还真可爱!:)
我承认刚才我的语言过火,因为我想起学生的事,有点激动。可是,我之所以会那么说,是因为我替学生感到不平,在我的心目中,教师并不是高人一等的,做错了就是做错了。况且人本来就是动物,我用动物这个词来形容,有问题么?别以为人比动物高一等,众生本来就是平等的。我对于狠毒的教师很看不过眼,所以用“丑陋”、“无知”、“愚蠢”这些词语,一点也不足为奇。名作家们都常常使用这些词语,莫非他们又都是“丑陋”的一群?您有话就说,不必“不好意思”。大风 wrote:我没有否定您对该教师的指责(当然我也未肯定。这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我只是认为你所使用的语言有点过火。我所谓的“丑陋的语言”指的只是你说的什么“世界上最丑陋的女人”、“最最最无知”、“愚蠢”这些用词而已。哎,这道理(我在文中指的是您使用的“语言”,而非“你指责的事情”),您想必也懂啊,我也不好意思再多言了。:)
看来您“抛砖引玉”的方式有点问题。依我的“推断”,您的说话方式不像是要讨论,像是要挑战。我之所以会有那样的回答方式,是要看看您到底想要“讨论”的是我的性格,还是如何处理学生的行为。不必去拜虎爷壮胆,我没那么大的本事面对老虎,毕竟我只是初生之犊(但我终究是怕虎的)。大风 wrote:《法情》是个公共论坛,鼓励理性的讨论。我抛出问题,是抛砖引玉,想引出更多不同的观点,激发更多不同的想法,这不代表我对这问题已有明确的立场。按您这样的回答方式,看来我得先去拜拜虎爷,壮壮胆,才敢再来“提出异议”了:)
别把您的意见说成是“异议”那么难听,我并不是不接受别人的意见,只是我不接受挑衅的言语,因为互相谩骂是很无谓的。有什么建设性的意见,不如换个说法来让大家讨论讨论一下,对事不对人不是更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