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您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没说您否定“爱的教育”的可行性,我所指的是許欽斐。没说清楚,让您误会了,不好意思。:)依婷 wrote:我想您误会我的意思了,我从来没有否定“爱的教育”的可行性。
如果真的真的不愿意,如果真的真的心疼学生,那就打不下手了吧?依婷 wrote:当然,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老师们都不愿意体罚学生吧?
不否认,教育界有一些老师对学生进行过度的体罚让学生受伤了。但我想大家也不能否认教育界也有许多许多的良师是为了纠正学生的错误而迫不得已鞭打他们吧?
我也相信,曾当过老师的人或在职老师也曾试过在体罚学生时,有一种“打在学生身,痛在老师心”的感觉吧?
打学生真的能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吗?得想深一层。
老师打学生,老师心痛,学生身痛也心痛。
要不要打学生,是老师自己的决定;要不要“心痛”,也是老师自己决定的。
也许您误会了我的意思吧。所谓的恶根,不是说打学生的老师罪之恶极,而是说:只要老师动手打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依婷 wrote:这句话,对那些曾努力过或正在努力的老师,会不会太言重了呢?但我个人认为,当教师拿起藤鞭打学生的那一刻,那位教师的心已经萌起了恶根……太危险了。
久而久之,这会成了老师拿来发泄的工具(借口),根本不能为这个体罚制度找出一个所以然来。
鞭打学生,真的能帮到学生吗?
还是只能帮到老师“管理”课室?
各位资深的老师们,说说你们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