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痴 wrote:晶晶长老,看了之前的帖子,本人发现两人的思维方式已经相差太远了:你对语义逻辑非常讲究,而本人对实际教学策略较为感兴趣。毕竟本人在“社会大学”被磨练了好一段日子了,发现一些家长对“爱的教育”的理念似懂非懂,不止造成教师们在教学上的困扰,更是让老师们背上黑锅:“某某老师给学生许多压力”,“某某老师没有人情味,让孩子没饭吃”(其实该老师已经准许该位学生用餐),“某某老师势利眼,常常处罚某某学生”,“某某老师对某某学生有偏见”等等。所以,本人坚持以下原则:“教无定法”和“因材施教”。无论面对哪种学生,“打的教育”(应该称为“体罚教育”)永远是最无奈的选择——哪个教师不怕误伤了学生呢?对于那些无法解决学生的纪律问题(学生胡闹)的老师,他们应该通过各种管道提升自己的解决问题能力,至少可以减少教学受干扰的问题——只怕有关老师死不认错。
总而言之,本人只想在“打?不打?”这帖子上提出本人的看法(根据自己教学实战经验),没想到本人的言论已经把你自己陷入思维上的死胡同了。因此,本人暂时不打算再回应,否着再讲下去,恐怕也得不到任何结论。
棋痴先生,我让您感到气馁不想再回复帖子,十分对不起。
我之所以会针对您的言论问了又问,是因为我真的不明白您要表达什么。也许因为我的语感差,我看来看去还是不懂您想说什么,接着您就把我的问题三番四次地重新展示出来。但是,我还是不明白……
为什么您我的思维方式差那么远?难道就如您所说的,因为您是身处“社会大学”的在籍老师,而我只是身处师范学院的学员,所以思维层次与您不同?没错,应该就如您所说得那样。小妹惭愧。:oops:
有关教学策略的知识,我尚处于摸索阶段,但不代表我是没有兴趣的,不然我就不会在这个主题里出现了。
我之所以喜欢研究您的语义逻辑,是因为语义逻辑是每个言论里不可忽视的元素,对于表明言论的立场更显其重要性。您在法情发了不少帖子,应该十分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
另外,对于您说“家长误会爱的教育造成教师的烦恼”,这点我有话想说。我们暂且不谈“给学生压力”、“不让学生吃饭”和“对学生有偏见”,就回到我们的主题“打?不打?”,针对着“处罚学生”来谈。您认为教师处罚学生,家长上门追究就是因为他们误会了爱的教育吗?我想那是未必的。
如果学生打架,教师以鞭打处罚他,
也许这是“情有可原”的(以暴力制暴力,不错的方法

)。但如果学生犯的只是小错,教师
愤怒地鞭打他,那家长找上门理论十分正常。既然是愤怒地打,必定是发泄式的打。哪个家长不会为自己的孩子被打而心疼?如果有家长对老师说:“老师,你尽情地打吧!好好教训我的孩子。”那这位家长就真的不懂什么是爱心教育了。真正重视教育的家长,他们无不无时无刻关注孩子的
健康成长,所以不支持体罚。他们自己不愿打孩子,把孩子送到学校后也不希望老师打孩子,因为他们相信老师一定会有更好的方法教育孩子。别小看家长,很多时候他们比老师更懂得什么是爱心教育,因为孩子是他们的。
不要轻视体罚的杀伤力,不管是打得大力打得小力,孩子的心很可能在被打的那一刻就破碎了。这不是空说的道理,我家里就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因材施教”,指的是
从学生的实际情况、个别差异出发,有的放矢地进行有差别的教学,使每个学生都能扬长避短,获得最佳发展。(百度百科)但您一直强调的“教”法是“打”,莫非“打”就是“教”?我想不是。您所说的大概是“因材施打”。既然“打”不属于“教”,我更加无法明白您所指的“教无定法”。小妹肤浅,对不起。
另外,您劝那些无法解决学生纪律问题的老师“通过各种管道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那小妹也想劝那些喜欢鞭打学生的老师
寻找别的方法帮助学生减少不良行为。
您觉得您的言论技能把我领进死梧桐里,我赞成,并等着有实战经验的您来开我的窍。我们做的是讨论不是辩论,不必抱着攻击或回避对方的心态;同样的,交流意见未必须达到共识(您所指的狭义“结论”)的,它是一种个人思考上的拓展。我无法阻止您停止发言,但想让您听听坛主说的一句话:
老黄 wrote:我这么一说,一定有人选择沉默几天。
教师可以不发问么?如果您听了上述的说法,也选择不要发问,那么您就可以抉择沉默不发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