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了!法律终于给他们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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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推翻明福悬案裁决!
法官判反贪会官员涉及致死
2014年9月5日
赵明福死因终审裁决今日出炉!上诉庭三司出乎意料一致推翻2011年验尸庭指赵明福命案为“悬案”的判决,令赵家也按奈不住情绪而当庭落泪。
上诉庭三司是基于赵明福颈上的伤痕是在坠楼前造成,而排除他是自杀或意外坠楼身亡。
此案是由上诉庭三司聆审,他们是
马永贵、阿里夫(Mohamad Ariff Md Yusof)与哈密苏登阿布巴卡(Hamid Sultan Abu Backer)。
3名法官在判决中也直指,赵明福之死是由身份不明的一名人士或多名人士的非法行为所造成,而这些不明人士当中包括反贪会的官员。
其中,马永贵法官裁决,赵明福是一宗在反贪污委员会扣留期间死亡案(custodial death)。
由于此案备受关注,上诉庭三司个别准备判词。
赵家经过两次上诉后,终于上诉得直。由于此事从推事庭开始审讯,因此上诉庭是此案的终审法庭。
验尸庭是在2011年1月5日裁定,无法鉴定赵明福在雪州反贪污委员会总部离奇毙命的原因,而将此案列为悬案或存疑判决。
赵家随后由赵明福的哥哥赵铭基代表提出检讨申请,惟沙亚南高庭在同年12月1日否决赵家的申请,宣判维持验尸庭的判决。他们随后继续入禀上诉庭。
率先念出判词的法官是
马永贵,他裁定赵明福是在扣留中死亡,而赵明福当时是遭反贪会官员扣留。
根据《马新社》报道,他指出,赵明福是以证人身分受反贪会官员传召,但却被盘问至凌晨,这清楚显示赵明福的权益被剥夺。
他也排除赵明福自杀的可能,并表示疑似出自赵明福的手写自杀字条,无法获专家确认是出自赵明福手笔。
他指出,赵明福在事件发生前的行为,清楚显示赵明福思绪正常及忙于结婚的事务。
马永贵也大量参考两名专家排除赵明福自杀可能的意见,而这一假设是在验尸庭聆讯期间,由反贪会的代表律师提出。
他是参考泰国法医普缇及英国法医彼得华尼兹在验尸庭聆讯记录中的看法,即赵明福可能遭人掐颈,因为赵明福的颈部有伤。
“这可能导致他失去意识,两人都相信他在从14楼坠下时还活着,我同意他们(的看法)。”
他也质疑盘问赵明福的反贪会官员的行为,并敦促警方展开进一步调查,以确定究竟是谁伤害死者,并促请警方不要排除最后见到赵明福的反贪会官员的可疑。
而
哈密苏登则指出,反贪会官员延误通报赵明福的死讯,以及在警方抵达前,没有保护命案现场。
“他们应该要记得,赵明福在此案只是潜在的证人,但他却受到长时间的盘问。”
哈密苏登认为,赵明福颈部的伤是在反贪会办公室的范围所致,而有足够的证据导向反贪会的官员。
他指出,在联邦宪法下,法庭无权勒令总检察署起诉元凶。
“我会批准这项上诉,并指示全国警察总长及总检察署进行必要的工作,以在刑事程序法典下展开调查,并希望看到他们认为合理的提控。”
至于
阿里夫则指出,有足够环境证据显示赵明福是坠楼身亡,并且是由身分未明的人士所致。
他促请总检察署针对此事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包括疑似出自赵明福之手的自杀字条。
赵明福是前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他于2009年7月16日,被发现卧尸在莎阿南玛莎兰大厦的5楼露台,享年30岁;出事之前,赵明福被反贪会传召,前往位于该大厦14楼的雪州反贪会办公室录取口供。
首相纳吉是在2009年7月22日宣布成立验尸庭,并在同年7月29日正式开庭,以调查赵明福的死因。
根据原定时间表,验尸庭将在一个月内完成赵明福案,但却延至2009年11月才完成传召证人的程序,进行了56天的聆讯,一共传召37名证人出庭供证,呈堂证据有173件。